【勞資事件】老闆可以隨便把員工調去其他分店嗎?員工不願接受,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勞資事件】老闆可以隨便把員工調去其他分店嗎?員工不願接受,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現代企業運作中,職場流動性逐漸增加,尤其是多分店經營模式下,員工被調派到其他分店的情況屢見不鮮。然而,當員工面臨不想接受的調動時,是否有權利拒絕,甚至要求資遣費?本文將探討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並根據相關法院判決,來說明雇主調動員工的合法性,以及員工的權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