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件】孩子在公共場所罵人,父母法律連帶責任跑不掉?一起來解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公共空間裡,小孩口出惡言辱罵他人,不僅可能引發社會矚目,更可能帶來法律問題。父母是否需要為子女的行為負責?本文將以案例解析的方式,探討相關法律責任。
【民事事件】職場權勢性騷擾:當主管的「照顧」變成「威脅」,你該如何自保?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職場中,主管的提攜本應是進步的動力,但若這份關照摻雜了私欲與權力壓迫,就演變成了法律嚴禁的「權勢性騷擾」 。面對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了解法律如何定義並保障你的權益,是奪回職場尊嚴的第一步。
【民事事件】合夥拆夥怎麼算?投資人「退出經營」時,虧損也要分擔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創業或投資實務中,很多人會選擇以「隱名合夥」的方式參與——也就是您只出錢、不參與實際經營,對外一切掛在負責人名下 。當事業蒸蒸日上時,分紅自然開心;但若雙方鬧翻、協議拆夥,甚至公司處於虧損狀態時,原本投入的資金能全數拿回來嗎?投資人可以說「虧損是老闆的事」嗎?
今天我們透過最高法院的最新見解,帶您釐清「隱名合夥」拆夥時最容易踩到的法律地雷!
【民事事件】被害人疏未查證而受騙匯款,被告可以主張與有過失少賠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現今詐騙手法翻新的社會中,不論是誤入投資陷阱的匯款人,或是因求職、借貸不慎提供帳戶而捲入官司的被告,雙方往往在法院爭執一個關鍵問題:「被詐騙的結果,被害人自己是否也該負一部分責任?」 許多被告會主張被害人「太容易相信人」、「幾百萬沒查證就匯款」而要求適用「與有過失」來減輕賠償 。究竟法律如何平衡雙方的權益?法院又如何界定過失賠償的界線?本文帶您深入解析。
【民事事件】不能領取就不算到達?法院認定的四大「正當事由」一次整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上一篇文章中我們提到,大法庭最新裁定指出:掛號招領通知單一旦投入信箱,即可推定通知已「到達」相對人。但法院同時也強調——若相對人能證明自己「客觀上不能領取」,則不得推定已到達。
本篇文章就來整理:哪些理由真的能讓法院認定「不能領取」?哪些又不會成立
【民事事件】掛號信不領也算收到?招領單=送達?法院怎麼看!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不論是寄送催告、解除契約、保險催繳或重要通知,常有人以為「我沒看到」、「我沒領掛號」就能避免法律效果。但民法「到達主義」,可能在這部分,不是這麼運作喔!
【民事案件】土地權狀被親友佔有不還?返還土地權狀之訴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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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土地所有權看「登記」,但很多登記要看到權狀正本才辦得下去。當權狀被親友或代管人握在手裡不還時,別冒險去補發(有刑事風險),正確解法是用提起「返還土地權狀」民事訴訟,把所有權狀先拿回來、登記動作才能順。
【民事事件】限制經銷商售價?當心踩到公平交易法紅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公平交易法旨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消費者利益,企業若對經銷商的轉售價格做出限制,可能觸犯公平交易法並面臨嚴重後果。本文將透過實際案例、法規依據以及法院見解,帶你清楚了解公平交易法規範的界線。
【民事事件】承攬報酬逾期未請求?小心時效消滅權益受損!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依民法規定,承攬報酬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僅有短短兩年,而之前事務所介紹過,若未於消滅時效期間內行使,即可能再也拿不到錢了,因此到底從什麼時候起算至關重要。
【民事事件】法人可以請求非財產上損害嗎?最高法院最新見解帶來轉變!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人沒有感覺,也能請求非財產上損害嗎?過去實務認為不行,但最高法院最新裁定卻打開一扇門,讓法人在名譽或信用受損、無法以金錢量化損害時,得主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本文帶你掌握這場法律觀念的重大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