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持續買賣、增資混同,離婚還能算「婚前財產」嗎?

【家事事件】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持續買賣、增資混同,離婚還能算「婚前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很多人以為:「我結婚前就買的股票,這叫婚前財產,離婚時對方一毛都別想碰!」。如果這檔股票在婚後的十幾年裡,你持續低買高賣、中間又參與了現金增資、拿到配股配息,甚至還把婚後賺的薪水繼續投進去……這堆早就「骨肉相連」的股票,在法律上還能算是純潔無瑕的「婚前財產」嗎?

【家事事件】婚前買房離婚分不到?律師揭秘:共同繳房貸、扛家用的「隱形股東」如何拿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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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很多人在婚姻中為了「家」共同奮鬥,卻在面臨分開時才驚覺:「房子是他婚前買的,權狀也是他的名字,那我這十年幫忙繳的房貸難道全餵了狗嗎?」 別急著崩潰!雖然權狀上的名字決定了「房子是誰的」,但法律對於「婚後繳掉的錢」可是有公道的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