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離婚就一定要分給對方一半的財產嗎?什麼情況下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夫妻離婚時,依民法規定,原則上應平均分配婚後財產。然而,實務上法院可能會因特定情況,認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進而調整或免除其中一方的剩餘財產分配額。本文將詳細說明法院參酌的因素及可能作出調整或免除分配額的情形,幫助您了解自身權益。
【家事事件】外遇的配偶居然還可以請求法院裁判離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之前事務所有為各位介紹大法官於去年作成的112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關於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大法官雖然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關於唯一有責的配偶不能請求裁判離婚的規定,並未違反憲法,但是仍然認為不顧個案情節,完全剝奪唯一有責的配偶不能請求裁判離婚,仍有過度限制的問題,而該判決作成至今已歷時一年,對於實務有何影響呢?本文帶您來關注最新實務動態發展!!
【家事事件】孩子就不願意見他媽,我能有什麼辦法!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院及律師任務不是在陪伴孩子,在訴訟落幕後,能陪在孩子身邊的就只有父母雙方,而不是法官或律師,如何教養孩子及實踐友善父母,父母均責無旁貸,本篇文章就來介紹什麼是友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