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阻礙探視權可以求償嗎?不讓對方看小孩,小心被判賠精神慰撫金!

【家事事件】阻礙探視權可以求償嗎?不讓對方看小孩,小心被判賠精神慰撫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離婚或分居後,小孩的照顧與探視往往是雙方最容易引爆衝突的戰場。有些人一氣之下便把孩子藏起來、或是找各種理由阻礙對方探視,心想:「我是孩子的親生爸媽,不讓你看又怎樣」。但你知道嗎?在法律上,「會面交往(探視權)」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所衍生出的重大身分法益!如果惡意阻礙對方探視,可能被法院判賠精神慰撫金。本文將透過法院實務案例,帶你一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