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前案判刑還在上訴,另案可以宣告緩刑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同時涉及兩件刑事案件時,許多被告會擔心:「第一案已經被法院判刑,第二案是不是就不能宣告緩刑?」答案是:法律上仍然可以,但不代表法院一定會給予緩刑。
真正的關鍵,不是哪一案先犯罪、先起訴或先判決,而是第二案法院宣判時,第一案的有期徒刑判決是否已經確定。只要第一案仍在上訴、尚未確定,第二案仍有宣告緩刑的法律空間。
【刑事案件】 銀行法非法吸金,賠償被害人能否視為繳回犯罪所得?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銀行法非法吸金案件中,被告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不僅可作為犯後態度良好的量刑因素,更可能符合銀行法第125條之4第2項「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的法定減刑要件。最高法院肯認,實際賠償使犯罪所得無須沒收時,可與繳回犯罪所得同等評價;但最新實務更要求,多名被害人案件不能只看賠償總額,仍須確認犯罪事實範圍內的被害人是否均已實際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