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死因贈與不能規避「特留分」,且行使權利有期限!

【家事事件】死因贈與不能規避「特留分」,且行使權利有期限!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許多人選擇「死因贈與」,是看中其契約的穩定性,甚至有人認為既然是「契約」,應該就能避開民法對於遺囑「特留分」的種種限制。然而,最高法院在111年度台上字第916號民事判決中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死因贈與,同樣不能規避特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