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權會會議 | 可以用問卷的方式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公寓大廈的區權會會議,可以改採問卷的方式嗎?」的問題,一般社區的區權會會議,時而因為人數未達門檻、疫情關係不適合群聚等原因,而致可能成立有效的決議,而如果將區權會會議,改用「問卷」調查的方式,不僅節省開會勞費、也免除眾人奔波麻煩,不過,這樣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嗎?詳細請看以下的說明……
房屋漏水,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試探討分析之。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房屋漏水請求精神慰撫金,主要會與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居住安寧)而情節重大者相關,以下主會整理法院在判斷,侵害居住安寧法益是否達到情節重大,可能的相關標準。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民事事件】販售盜用商標的商品,可能需要負起多少賠償責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販售盜用商標的商品,可能需要負起多少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先前我們曾經用「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品,會有什麼樣的刑事責任?」一文,向大家說明此類案件的刑事責任。而今天我們主要會向大家說明的是,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也就是後續廠商可能會透過怎樣的方式來請求賠償?具體又應該怎麼計算賠償數額呢?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關於新修正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檸檬法精神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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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110年1月28日修正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下稱新範本)」,該次修正為經濟部為處理汽車買賣所常見的「解約之重大瑕疵認定標準、屢修不復致消費者求償無門等消費糾紛」所做出的回應,以下我們將嘗試簡介該修正的部分條文,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外籍配偶已不在臺灣,應如何訴請離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外籍配偶已不在臺灣,應如何辦理離婚?」的法律問題,當夫妻間有一方不在台灣時,單獨居住在台灣的他方,是否可以順利地辦理離婚呢?詳細請看以下相關的討論:
共同監護中,主要照護者的授權方式、範圍、內容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共同監護是指父母皆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共同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也就是俗稱的,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都有「監護權」的狀況,不過常見的狀況是,父母未居住在一起,因此即約定由父母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並得獨自代替未同住之他方一同行使監護權。然而,應如何約定共同監護?具體範圍與內容又如何呢?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網購商品標錯價格,業者應如何處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網購商品標錯價格,業者應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其實相關網購商品標錯價的案例,相信大家在新聞媒體上都有看過,不過,業者應消費者要求決定認賠出貨、或堅持訂單不成立並拒絕出貨,當中的考量因素除了商業信譽的考量以外,是否也有法律上的責任差異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疫情期間致營業額驟減,房客可以向法院聲請「房東應酌減租金」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疫情期間致營業額驟減,房客可以向法院聲請『房東應酌減租金』嗎?」的法律問題,國內遭逢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已逾兩年餘,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受有營業額損失,而於經營上產生重大困難時,此時,房客可以向房東請求酌減租金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拿到勝訴判決後,應如何聲請強制執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拿到勝訴判決後,應如何聲請強制執行?」的問題,當官司結束拿到勝訴判決之後,判決本身並不會直接影響債務人的財務狀況或行動自由,尚需要仰賴強制執行程序,方能強制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是履行特定行為。
健身房退費糾紛頻傳,行政院終修正終止契約、違約金、手續費等規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健身房退費的相關問題,之前我們曾用「疫情期間,用不到的健身房會員可以退掉嗎?」一文,來向大家討論過,而有鑒於新修正之「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新版健身中心契約)」、「健身教練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新版健身教練契約)」,已經於111年1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因此,以下我們將針對新修正內容,向大家做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