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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會將嗎啡做為比較強效的止痛藥物投入治療但嗎啡本身是被列為第一級毒品沒有處方籤是絕對不能任意施用的
那麼如果因為服用精神科藥物導致檢驗出管制藥品痕跡應該如何申辯呢?
由 #王瀚誼律師 親自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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