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件】欠租又拒領存證信函?租約仍可能合法終止!

【民事事件】欠租又拒領存證信函?租約仍可能合法終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房客欠租後失聯、不接電話、不回LINE,甚至故意不領存證信函,以為沒親手收到就不能終止租約?其實不一定!法律重點不在房客是否實際拆信,而是終止租約的意思表示是否已進入房客支配範圍,處於隨時可了解內容的狀態,若房客無正當理由不領信,即使存證信函因「招領逾期」退回,仍可能發生終止租約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