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件】本票註記「僅供擔保」,還有效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簽本票時,當事人常會在票面加寫「僅供買賣尾款擔保」、「履約完成後作廢」或「支票兌現即失效」,以為這樣能把本票用途限制清楚。但本票依法必須無條件支付,額外文字究竟只是說明簽票原因?還是已經限制提示、付款或效力?可能直接決定整張本票有效或無效,也影響債權人能否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因此不可不慎。
【商法事件】200萬本票免還?偽造票據之舉證責任分配?真正印章被盜蓋(下)

📋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上週為各位介紹了,如果有不肖人士冒用自己的名義偽造簽名簽發了票據,是不需要為此負責的《200萬本票免還?偽造票據之舉證責任分配?(上)》。那如果是自己的印章被別人偷走而盜蓋呢?結果會不會有所不同呢?
【商法事件】200萬本票免還?票據簽名真正的舉證責任?(上)

📋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事務所前幾日上傳的影片,就是事務所幫當事人爭取到200萬本票免償還的勝訴結果,原來這張本票並不是當事人所簽發,那到底要怎麼證明這張本票是他人所偽簽的呢?誰應該證明這件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