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不用法院認可,甚至不用戶籍登記,也能成立收養?舊法時代的收養制度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之前事務所有跟各位介紹過,現在想要收養未成年子女需要符合什麼樣的規定、完成哪些程序《要怎麼收養未成年小孩?要注意哪些事情嗎?》。但在民國74年6月3日修法前,收養卻是一種相對「放任」的制度──不用法院認可、不一定要書面契約、甚至不需要辦理戶籍登記。那麼,舊法時代的收養到底是怎麼成立的?又有哪些實務爭議呢?
【勞資事件】企業一次規模性加班,勞工局可以多次處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有企業在全國推出大型行銷專案,員工為應付人潮加班到深夜,結果各地勞動主管機關接連開罰。企業不服,認為這些違法情形都源自同一專案,應屬「一行為」,國家不能重複處罰。然而,法院卻有不同看法?
【家事事件】未退休的退休金也算婚後財產?最高法院新見解揭曉!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夫妻離婚時,如何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常引發爭議。若一方雖未退休,但已符合勞動基準法的退休條件,那他能領的退休金算不算婚後財產?最高法院最新見解明確指出——只要符合退休要件,即使尚未實際退休,其可領的退休金也應列入婚後財產。
【民事案件】土地權狀被親友佔有不還?返還土地權狀之訴才是正途!
.png)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土地所有權看「登記」,但很多登記要看到權狀正本才辦得下去。當權狀被親友或代管人握在手裡不還時,別冒險去補發(有刑事風險),正確解法是用提起「返還土地權狀」民事訴訟,把所有權狀先拿回來、登記動作才能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