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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用期≠免責期!即使是試用期員工,公司若要提前請人「回家」,仍需具備正當理由,並符合終止程序。
不是一句「表現不佳」就能立即解僱⚠️勞資雙方都該了解試用期的權利與義務,避免踩線吃虧或觸法。
本週溫故知新時間,帶你一次看懂試用期內的用人規則!
📝完整文章連結:https://wanglaw.tw/caselist/case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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