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民法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新法自116年2月17日開始施行

【家事事件】民法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新法自116年2月17日開始施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法規狀態更新至2026年8月20日。因全國法規資料庫有整編時間差,查詢時若仍顯示舊條文,應以總統府公報公布內容為準。

辛苦打拼一輩子,結果財產要分給幾十年沒聯絡的兄弟姊妹?許多單身族或無子女的民眾,想透過遺囑把積蓄留給真正照顧自己的伴侶、好友,卻常被長年未聯絡的兄弟姊妹以「特留分」為由要求分一杯羹。
為了更尊重個人的財產處分意願,2026年民法繼承編迎來重大修正,正式將「兄弟姊妹特留分」掃進歷史灰燼。這對未來的遺產分配有什麼影響?我們一起來看看。

【家事事件】阻礙探視權可以求償嗎?不讓對方看小孩,小心被判賠精神慰撫金!

【家事事件】阻礙探視權可以求償嗎?不讓對方看小孩,小心被判賠精神慰撫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離婚或分居後,小孩的照顧與探視往往是雙方最容易引爆衝突的戰場。有些人一氣之下便把孩子藏起來、或是找各種理由阻礙對方探視,心想:「我是孩子的親生爸媽,不讓你看又怎樣」。但你知道嗎?在法律上,「會面交往(探視權)」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所衍生出的重大身分法益!如果惡意阻礙對方探視,可能被法院判賠精神慰撫金。本文將透過法院實務案例,帶你一次看懂!

【家事事件】婚前協議寫這幾條,法院直接判無效!

【家事事件】婚前協議寫這幾條,法院直接判無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隨著婚姻觀念的轉變,簽署「婚前協議書」已成為許多新人劃定權利義務的重要環節,涵蓋範圍如家庭費用分擔、居住地、家務分配、財產劃分及子女照顧等。然而,並非所有自由約定的條款皆具法律效力,若條款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或強制規定,縱使雙方簽字蓋章,仍會被法院判定無效。本文將為您解析幾項最容易誤踩法律紅線的婚前協議條款。

【家事事件】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持續買賣、增資混同,離婚還能算「婚前財產」嗎?

【家事事件】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持續買賣、增資混同,離婚還能算「婚前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很多人以為:「我結婚前就買的股票,這叫婚前財產,離婚時對方一毛都別想碰!」。如果這檔股票在婚後的十幾年裡,你持續低買高賣、中間又參與了現金增資、拿到配股配息,甚至還把婚後賺的薪水繼續投進去……這堆早就「骨肉相連」的股票,在法律上還能算是純潔無瑕的「婚前財產」嗎?

【家事事件】婚前買房離婚分不到?律師揭秘:共同繳房貸、扛家用的「隱形股東」如何拿回財產!

【家事事件】婚前買房離婚分不到?律師揭秘:共同繳房貸、扛家用的「隱形股東」如何拿回財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很多人在婚姻中為了「家」共同奮鬥,卻在面臨分開時才驚覺:「房子是他婚前買的,權狀也是他的名字,那我這十年幫忙繳的房貸難道全餵了狗嗎?」 別急著崩潰!雖然權狀上的名字決定了「房子是誰的」,但法律對於「婚後繳掉的錢」可是有公道的補償機制。

【家事事件】長輩有寫遺囑就萬無一失?3分鐘搞懂遺產分割的隱藏地雷!

【家事事件】長輩有寫遺囑就萬無一失?3分鐘搞懂遺產分割的隱藏地雷!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每當家中有長輩「圓滿」了,留下一筆財產時,往往就是八點檔劇情在現實生活中上演的時刻。很多人以為:「只要老爸有寫遺囑,房子就直接是我的了!」或是「我算過我能拿三分之一,那我現在急用錢,先把這三分之一的『應繼分』賣給大哥總可以吧?」小心踩到遺產分割中的三大隱藏地雷。

【家事事件】死因贈與不能規避「特留分」,且行使權利有期限!

【家事事件】死因贈與不能規避「特留分」,且行使權利有期限!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許多人選擇「死因贈與」,是看中其契約的穩定性,甚至有人認為既然是「契約」,應該就能避開民法對於遺囑「特留分」的種種限制。然而,最高法院在111年度台上字第916號民事判決中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死因贈與,同樣不能規避特留分!

【家事事件】是「單方遺願」還是「生前約定」?揭開遺贈與死因贈與的面紗

【家事事件】是「單方遺願」還是「生前約定」?揭開遺贈與死因贈與的面紗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規劃身後財產時,許多長輩會留下書據或親口承諾,要把財產留給特定的人。但在法律的世界裡,這份心意究其本質,在法律上,會被歸類為「遺贈」單獨行為?還是「死因贈與」契約?雖然兩者同樣都是在「贈與人死亡時」發生效力,但在法律成立要件、舉證責任,都有著天壤之別。

【家事事件】離婚無效時,離婚協議書也一定無效嗎?

【家事事件】離婚無效時,離婚協議書也一定無效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協議離婚的實務中,離婚是否有效,往往不僅影響婚姻關係本身《離婚也可以「網購」?小心買到的是一場法律空白》,也會牽動後續法律效果,當離婚被認定無效後,更常被追問的問題是,那份離婚協議書中關於扶養費、財產分配及金錢給付的約定,是否也會一併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