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前要注意的事情(二)確認出租人是房屋所有權人、有轉租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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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本篇為與法律百科合作文章。在租屋之前,仔細確認「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權源」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出租人必須是「有權將房屋出租的人」,如此一來,簽約後承租人才有合法居住在房屋裡的權利。一般來說,有權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粗略地分成「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有權轉租人」兩種,而具體應該如何確認,詳情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如何確認房屋不是輻射屋、海砂屋、凶宅,有查詢管道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本篇文章為與法律百科合作撰稿。一般民眾買房時,留心屋況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尤其是購買中古屋、法拍屋時,更需要確保房屋不是輻射屋、海砂屋、凶宅,而是屬於得以正常合理使用的狀態,因此,以下我們將向大家說明相關的查詢管道:
合夥投資的事業,如何退夥並請求返還出資額呢?

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合夥投資的事業,如何退夥並請求返還出資額呢?」的法律問題,在合作進行的事業無法繼續下去時,應該怎麼和其他合夥人妥善處理資金的事宜,同時可以確保事業後續的順暢呢?以下我們將用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問題:
合夥事業金流不明,可以向合夥人請求查看帳目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合夥事業金流不明,可以向合夥人請求查看帳目嗎?」的法律問題,雖然合夥事業成立十分容易,但是後續,尤其是沒有實際參與經營的合夥人,發現事業金流有疑義時,可以向握有相關資料的合夥人,請求查看帳目嗎?
謊報職稱登載於業務文書上,恐犯登載不實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對外謊報不實職稱,可能會有的刑事責任!因此,不管是對外求職、填寫申請資料等事項,都應該講究誠實信用,否則後續即可能會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證據不能偽造,但是證據可以合法被創造、蒐集及保存。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證據不能偽造,但是證據可以合法被創造、蒐集及保存。」的法律問題,相信大家都知道證據不能造假,然而,同時可能也都聽過「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些話,因此,著實深知正確舉證於訴訟上的重要性!不過究竟怎樣才是正確的舉證呢?除了每位律師有不同的訴訟策略外,有些是基於法律明文要求所必須、有些是為了訴訟上形塑犯後態度良好的證明、有些則是個人財務狀況的公開化…等。
租屋處發生火災,房客可以請「未盡修繕義務」的房東賠償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租屋處發生火災,房客可以請『未盡修繕義務』的房東賠償嗎?」的問題,以下,我們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買房遇不平條款,可以主張無審閱期間,來拿回定金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倉促簽約後發現買房不公平條款,可以主張仲介未給予消保法的『審閱期間』,來拿回定金嗎?」的法律問題,現在消費者在購買成屋時,常會委託仲介尋覓房源,於支付斡旋金後,再與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但是如果在倉促訂約後,才發現契約內容有問題,此時,消費者可以利用仲介對於契約未給予消保法的「審閱期間」,進而主張解除契約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消保法中「審閱期間」、「猶豫期間」兩者的差別為何?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消保法中『審閱期間』、『猶豫期間』兩者的差別為何?」的法律問題,尤其在遇到兩者併存的狀況時,具體應該如何處理呢?企業經營者可以主張已經給予消費者「猶豫期間」,就認為消費者不得再享有「審閱期間」的保障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公證/見證/認證,都可以找律師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有文件想要「公證/見證/認證」的話,可以找律師嗎?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公證/見證/認證」的問題,所上常接獲許多民眾來電,因為想確認手上文件是沒有問題的,因此,想請律師幫忙作「公證/見證/認證」,不過在這裡需要告訴讀者的是,這三種制度其實大不相同,而律師業務依照現行法令而言,目前僅能做「見證」的部分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