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遇到惡房東?身為房客您可預先注意的事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怕遇到惡房東?身為房客您可預先注意的事項!」,以下會從房客簽約初期的角度開始,簡要地以住宅租賃契約中常見的約款為出發點,來討論後續履約的注意事項、以及房客可以事先預防的措施等等!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共有土地中,有日治時期無繼承人的共有人,此時應該如何辦理分割土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百年土地分割」的法律問題,如果遇到土地其中的共有人已故多年,而現今已不存在任何繼承人,此時,其他共有人應該如何辦理土地分割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預售屋無法如期交屋,消費者應該如何向建商求償?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預售屋無法交屋,應該如何向建商求償?」的法律問題,因為,預售屋從銷售至房屋實際完工之日,其日程恐怕長達數年之久,當中又常因建材原物料上漲、營建業缺工、適逢大雨天災等因素,而必須一再推遲原定的完工期限,此時消費者應該要如何向建商爭取自己的權利呢?有哪些項目是可以請求建商賠償的呢?
有多塊土地共有時,在沒有辦法達成分割協議的情況下,如何合併分割?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土地合併分割」的法律問題,如果有多塊土地和他人共有,當各個共有人間無法就土地分割達成一致的協議時,此時,共有人視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合併分割」,避免各宗土地因獨立分割,而造成土地細分等不利各共有人的情況。
只賣房子不賣地,地主還可以要求把房子拆掉?談民法第425條之1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推定租賃」的法律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房屋無故蓋在他人的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可以請求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拆掉並歸還騰空的土地,不過,在某些狀況下,例如民法第425條之1的規定,就可以讓房屋所有權人,依法享有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而免除讓房屋被拆除的命運。
房東詢問:租約一定要寫成書面契約嗎?定期/不定期租約會差很多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租賃契約只要雙方口頭約定即可成立,不需要有書面契約,如果雙方就「以物出租給他方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一事已有共識時,租賃契約即已經成立,不論雙方是否有簽署書面契約、也不論租金是否有確實交付,只要有口頭上的約定即可。
持份土地很難利用?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吧!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持份土地」的法律問題,會與民法中的共有相關,持份土地代表著多人共有一個土地所有權,也就一個土地地號上會同時有多個共有人的狀態,而每個共有人只擁有土地的部分所有權,因而此時,必須要將所有共有人的部分所有權加總後,才會是一個完整的土地所有權。
外國人可以取得台灣的不動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依照土地法第18條平等互惠原則的規定,如果依照條約、對方國家的法律,台灣人民可以在對方國家取得土地,則台灣也允許對方國家人民取得台灣土地,這和與兩國是否有邦交沒有絕對的關係,仍然要回歸到雙方國家之間是否有依循的條約或法律為斷。
共有耕地,在分割時有什麼限制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今天要和大家討論「耕地分割」的法律議題,其實政府對於耕地是否得以分割的政策,從民國62年最早期,耕地不得分割與移轉共有,到現今的分割面積不得低於最低0.25公頃,在這當中當然還是存有一些例外規定,但是,已經很明顯地看出,限制的範圍已經有漸漸放寬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