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除有特定狀況外,並不得將職災勞工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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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在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雇主能不能將勞工解僱的問題!因為,當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在勞工的醫療期間需要負起必需醫療費用、原領工資等的補償責任,甚至在勞工身體恢復至一定狀態時,也有與勞工調整工作內容的義務。

雇主刊登徵才廣告須留心相關資訊,若涉廣告不實恐將涉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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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雇主刊登徵才廣告時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現行許多雇主會於各大求職平台、社群媒體上刊登徵才廣告,不過這樣的行為,仍需要留心「就業服務法」中,不得為不實廣告的規範喔!而且,不僅是一般雇主,就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例如:本國或外國的人力仲介業等)也可能會受到相關的限制。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公證/見證/認證,都可以找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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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有文件想要「公證/見證/認證」的話,可以找律師嗎?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公證/見證/認證」的問題,所上常接獲許多民眾來電,因為想確認手上文件是沒有問題的,因此,想請律師幫忙作「公證/見證/認證」,不過在這裡需要告訴讀者的是,這三種制度其實大不相同,而律師業務依照現行法令而言,目前僅能做「見證」的部分喔!

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贍養費請求門檻」將會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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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行政院在「110年8月5日第3763次院會決議」中,所公布的民法(下同)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裡,有關離婚贍養費請求的修正規定!當中除了修正原有的第1057條,也同時增加第1057-1條至第1057-5條的新草案,並修正第999-1條結婚無效、經撤銷的準用條文,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後應「強制工作」,是否有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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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後應『強制工作』是否有違憲?」的法律問題,其實司法院大法官於今年10月12日才就「刑法第90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3項」等規定是否有違憲之虞進行討論,而相關的結果將在12月中旬左右公布(詳參司法院大法官網站新聞稿:「強制工作釋憲案辯論終結,一個月內將指定公布解釋日新聞稿」。

什麼樣的照片,才會受到著作權法「攝影著作」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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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什麼樣的照片,才會受到著作權法『攝影著作』的保障?」的法律問題,現在不僅是專業攝影師、各出版或藝文界的業界商業攝影企劃,一般民眾亦會於日常生活中隨手拍照,然而,這些照片都可以成立著作權法上的「攝影著作」嗎?著作權法是怎麼規定的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工程案件發生職災,勞工向雇主請求補償時,需要注意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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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承攬工程發生職災後,勞工應該「怎麼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的問題?尤其於現行國內工程實務中,常會發生一個工程前後轉包給多個承包商的狀況,讓勞工在職災後,常需面對承包商、甚至業主相互撇清責任的狀況,此時,勞工應該怎麼辦呢?勞基法當中有沒有什麼保障勞工的規定呢?

約定競業禁止條款需要注意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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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有關於「競業禁止」的法律問題,在技術資本密集、亦或具有高度營業秘密的產業中,雇主為免於員工跳槽、被挖角所造成的營業損失,紛紛希望藉由與勞工簽署「競業禁止」條款,約定勞工若違反的話即需要支付違約金,來保障公司固有的產業利益。

相像的行銷廣告手法,會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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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行銷廣告手法雷同,會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呢?」的法律問題,之前所上律師曾經接受相關訪問「吳寶春『腹肌麵包』遭爆抄襲,官方致歉火速下架」,對於此類新聞有興趣的讀者,也可以參考相關新聞資料喔!

職災受領原領薪資補償後,能否再請求不能工作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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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在工作期間因而受傷,受害勞工向雇主請求「原領薪資補償」、向加害人請求「不能工作之損失」,兩者之間能不能相互抵充的問題!常見的事情會發生在,加害人以受害勞工已領有雇主原領薪資補償,來拒絕給付部分賠償金額,然而,這樣的主張究竟有沒有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