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的消滅時效應該是5年還是15年?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違約金消滅時效」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我們和別人簽契約也有約定違約金,而對方沒有按期履約時,法律是怎麼規定,我們可以向對方請求違約金的期限呢?是對方違約的5年內、抑或是15年內呢?
房地登記給別人之前,如何避免以後拿不回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終於來到借名登記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了,前面「簡介借名登記,究竟誰才是所有權人?」、「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要留心這些風險!」我們就什麼是借名登記契約的性質有了討論,也舉了一個實際上的案例做為輔助說明,因而,最後則是要討論,在借名登記時可以注意的常見問題,來作為此系列的結尾。
父母可以因為兒女不孝,而將贈與給兒女的財產收回來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撤銷贈與」的法律問題,如果,父母將自己的不動產過戶登記給兒女,後來兒女沒有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此時,父母可以將當初贈與的不動產收回來嗎?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延續上一篇文章「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我們向大家討論了,新住民家庭可以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是否享有剩餘財產分配權?等與外籍配偶權益高度相關法律問題,相信大家對於此類議題,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婚後或亡故的財產繼承,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在還沒辦理繼承登記時,繼承人可以請求分割遺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遺產分割」的問題,在先前的文章「關於『遺產分割』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中,我們已經向大家初步討論了一些,關於分割遺產的時點、以及方式。
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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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
出租房屋意外成為凶宅,身為屋主可以如何求償?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如果遇到房客在租賃契約存續期間於租屋處身亡,不僅減損房屋之經濟價值,也妨害房屋出租或轉賣的機會,此時,身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如何請求相關賠償?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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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最新的民事訴訟法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10年1月20日公布,相關的施行日期,除了民事訴訟施行法另有修正的部分(第4條之1簡易程序新增適用之範圍、第4條之6送達與個案濫訴之處罰),皆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借款逾期不還款的違約金,法院得以酌減嗎?而又是以怎麼樣的標準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借款違約金的法律問題,為了讓借款能獲得一定程度的清償保障,雙方通常都會事先約定違約金數額,藉此令他方遵期履約還款,不過這裡的違約金數額會有什麼限制嗎?雙方可以想怎麼定就怎麼定,讓借款的一方因逾期還款,就必須負擔高額的違約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