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獲准加班的超時工作,能否請領加班費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加班費」的問題,在台灣加班已是許多企業的常態,可能是雇主面臨產業旺季,而主動要求勞工加班趕單,或是勞工面臨超量工作,不得不犧牲個人下班時間,已完成待辦的事項。
關於「拋棄繼承」,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必須是繼承人才有聲請拋棄繼承的資格,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當然具有繼承權之外,其餘繼承人需依順位排定繼承順序,因此如果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尚在,且依法享有繼承權時,則此時僅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有辦理拋棄繼承之必要,換言之,於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前,後順序的繼承人尚無拋棄繼承之必要。
一年一聘也可以是不定期契約嗎?期間屆滿,一定沒有保障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一年一聘」工作的問題,常見的爭議是,其究竟是否屬於勞基法中的勞動契約,抑或僅是民法上的委任契約?而如果可定性為勞動契約時,一定就是毫無懸念地屬於定期契約,而沒有不定期契約的可能嗎?其實上述都和勞工權益的保障,與雇主是否應負起法定義務具有高度的相關性。
關於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修法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109年12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將法院審定剩餘財產分配額的標準,明定於法條當中,希望減低實務上具體個案認定差異的狀況,讓法院為調整或免除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裁判時,能夠有具體客觀事由可作為參考。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例(三)
1.png)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接續上兩篇文章「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二)」的討論,以下將繼續說明尚未正式施行的修正部分,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二)
1.png)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接續上一篇文章「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的討論,以下將繼續說明相關的修正部分,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
1.png)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最近一期的修法是立法院於108年12月17日的修正,並於109年1月15日經由總統公布,此次修正共計影響約莫20多條條文,而目前,除第18條、第24條、第33-1條尚未經行政院定出施行日期以外,其餘新修正的條文皆已於109年7月15日開始正式生效。
釋字第790號種大麻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109年3月20日的「釋字第790號栽種大麻案」,而有關的毒品危害防制法的最新修法(108年12月17日),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下)」。
非法清理廢棄物,可能會面臨廢棄物清理法中的何種法律責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中,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的規定,因為,該條文有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實為刑罰不輕的規範,所以,在進行廢棄物清理有關業務時,應謹慎遵循法規,避免違犯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
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下)?
?1.png)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接續上一篇「人民團體應該如何解散(上)?」文章的討論,以下將會繼續說明人民團體的解散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