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私人糾紛po網而被「肉搜爆紅」,會侵害他人權利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路公審」的法律問題,現今許多人會在網路論壇發表個人意見、甚或是在影音平台上上傳影片,而如果剛好被網友們予以公評或是大量轉傳,甚至因此迅速爆紅時,會不會對他人的名譽、肖像權造成侵害,而需要負起法律責任呢?
網購的「7天鑑賞期」可以適用在所有的商品上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網購7天鑑賞期」的法律問題,究竟什麼是「7天鑑賞期」?有什麼商品是不適用「7天鑑賞期」的嗎?以及,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在這期間有什麼相關的權利義務嗎?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疫情期間,用不到的健身房會員可以退掉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健身房會員退費」的法律問題,尤其近期國內遭逢疫情期間,所上因此接獲許多讀者朋友們詢問,例如:健身房說因為還在合約期限所以不能終止是真的嗎?只要終止會員就一定都要付違約金和手續費嗎?感覺違約金實在太高了,除了解約之外有其他方法嗎?等等的問題。
違約金的消滅時效應該是5年還是15年?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違約金消滅時效」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我們和別人簽契約也有約定違約金,而對方沒有按期履約時,法律是怎麼規定,我們可以向對方請求違約金的期限呢?是對方違約的5年內、抑或是15年內呢?
房地登記給別人之前,如何避免以後拿不回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終於來到借名登記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了,前面「簡介借名登記,究竟誰才是所有權人?」、「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要留心這些風險!」我們就什麼是借名登記契約的性質有了討論,也舉了一個實際上的案例做為輔助說明,因而,最後則是要討論,在借名登記時可以注意的常見問題,來作為此系列的結尾。
父母可以因為兒女不孝,而將贈與給兒女的財產收回來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撤銷贈與」的法律問題,如果,父母將自己的不動產過戶登記給兒女,後來兒女沒有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此時,父母可以將當初贈與的不動產收回來嗎?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延續上一篇文章「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我們向大家討論了,新住民家庭可以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是否享有剩餘財產分配權?等與外籍配偶權益高度相關法律問題,相信大家對於此類議題,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婚後或亡故的財產繼承,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在還沒辦理繼承登記時,繼承人可以請求分割遺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遺產分割」的問題,在先前的文章「關於『遺產分割』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中,我們已經向大家初步討論了一些,關於分割遺產的時點、以及方式。
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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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